團務公告-新增本團FaceBook社團與粉絲專頁
Selected Date:201203 (5)
- Mar 27 Tue 2012 10:24
2012海線風光踏察聯團露營活動
- Mar 19 Mon 2012 09:58
2012金鷹部落 -- 社區童軍團服務員 親子聯歡露營 活動計劃
主旨:
為增進中部社區童軍團兄弟情誼,
交換各團團務經驗與心得,
並研習文化及大自然知識,
成長服務員活動能力,
以促進社區童軍運動之發展。
特利用假日舉行親子活動,舒展平日帶團壓力,為社區童軍運動的茁壯再衝刺。
時間:101/03/24(六)15:00---3/25(日)12:00
地點:
1.彰化藝術高中(原彰化國中/彰化市卦山路13號)
2.八卦山賞鷹平台
3.彰化市成功營區--綠色環境學習營地(彰化市公園路04-7283866)
主辦:彰化縣金鷹童軍發展協會
協辦:
1.彰化藝術高中
2.中部社區童軍團聯誼會
對象:
1.中部社區童軍團服務員及眷屬
2.本會會員及眷屬
3.彰化縣各社區成立之童軍團服務員及眷屬
報名:3/18 前向 彰化縣金鷹童軍發展協會 秘書處報名 聯絡人:蔡麗香
電話:04-23381558 0913-210019 MAIL:lih8118@ms56.hinet.net
經費:參加人員不需繳費 (食宿、交通及保險,請各團自理)
活動經費由主辦單位自籌,歡迎社區新伙伴參加,請先聯絡
攜帶器材:帳篷、寢具、食材(晚、早)+炊具、折疊桌椅、團旗、個人物品、望遠鏡、指北針
活動:大會排定主要的親子活動,歡迎自由(到達或離場)選擇時段參加!
3/24(六)- 請著各團團服
15:00- 營地報到 (彰化藝術高中,入校門,右轉停車場營地)
15:00-16:00 八卦山生態遊客中心(灰面鷟生態/影音簡介)
16:00-17:30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舘(庭園/展覽/下午茶)
17:30-19:00 誰來晚餐 (架營、晚炊、美食競賽、大匯餐 (彰化藝術高中)
19:00-20:30 社區之夜(營火/民謠/家庭才藝表演)
20:30-21:30 童軍yes!(社區童軍文化節)籌備會
21:30-22:30 夜遊神(卦山公園、大佛夜景)
22:30 就寢 晚安
3/25(日)- 服務員請著標準制服
06:00-07:00 美麗早晨 (卦山健行—銀橋飛瀑)
07:00-08:00 早安彰化 (早炊、早餐)
08:00-08:30 虔敬集會 (藝術高中)
08:30-09:00 留下感謝 (拔營、滅跡)
09:00-10:30 定向活動 (成功營區--綠色環境學習營地)
10:30-12:00 八卦鷹揚 (卦山賞鷹平台--參加野鳥協會年度活動)
12:00 珍重再見
(自由行程--------虎山岩寺—彰化勝景 /彰139公路自行車--兜風之旅 /橋頭社區--磚雕藝術公園 /禾家牧場--乳牛同樂 /鹿港 /王功-------)
來吧!朋友!晒晒不熱的太陽,逛逛彰化的林蔭!
遊客中心的生態導覽,國立生活美學舘的驚艷,錯落有緻,讓心跳起伏!
迷人的卦山晚霞,好友相聚的夜晚!
會餐、營火,傳唱童軍名謠,分享社區感性!
摸黑,去陪大佛賞夜景!
不眠,望著銀河數星星!…有夢的宵夜!…晚安!
虔敬,集會,洗滌心靈的初醒!
晨露,童心,綠色營地的學習!
要定向追蹤,又要八卦鷹揚!
盤旋,俯衝!看飛行之樂!
才驚呼,正陶醉,就要分手!
朋友珍重!
…我們還有約更多
- Mar 15 Thu 2012 21:55
101年度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童軍教育研習實施計畫
101年度臺中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童軍教育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101年度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工作計畫。
二、目標:
(一)帶領教師認識童軍運動的基礎概念及價值,並引導教師將其融入於各領
域的教學活動設計之中。
(二)提升教師童軍教育知能,以促進教學創新、培育品德發展並增進群育功能。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參加對象:
(一)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教師。
(二)名額共計60名,一律核予公假登記。
五、研習日期:101年4月25日(星期三)13:30-16:40
六、研習地點:
臺中市教師研習中心(台中市西區忠孝國小校內)
地址: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71號 電話:(04)2229-3401
聯絡人:鄭人慈老師 蔡明河老師
七、課程內容:
|
日期 |
時間 |
課程主題與內容 |
講師暨主持人 |
實施方式 |
|
4月 25日 星期三 |
13:20-13:30 |
報到 |
研習中心 |
|
|
13:30~15:00 |
1.童軍運動的價值及教 學上的運用 2.講故事 |
講師:臺中市童軍會 陳春興總幹事 |
講座 對話 |
|
|
15:00-15:10 |
休息時間 |
研習中心 |
|
|
|
15:10~16:40 |
3.唱和跳 4.遊戲與趣味競賽 |
講師:臺中市童軍會 陳春興總幹事 |
講座 對話 |
|
|
16:40~ |
賦歸 |
|
|
八、報名方式:
(一)截止日期:101年4月20日(星期五)
(二)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線上(http://inservice.edu.tw/)報名。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追蹤是否通過檢核,並再次上網查詢錄取與否。
九、研習經費:由教師研習中心本預算支應。
十、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4小時,餘依實際參與節數核發研習時數。
十一、其他事項:
(一)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請自備環保杯。
(二)參加本研習之教師務必全程到場,並請所屬學校惠允公假登記。報名通過審核後請珍惜研習機會,如無法參加請自行上教師研習中心網站(http://140.128.55.25/user197/index4.html)下載請假單,事先辦理請假事宜。
十二、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Mar 14 Wed 2012 21:04
中華民國童軍參加第24屆亞太會議暨第7屆亞太青年論壇青年代表甄試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1年4月10日止,甄試日期預定4月28日舉行。
二、甄試時間:101年4月28日(星期六)下午13:00-17:00
三、甄試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中國童軍會館
四、甄試報名費:甄試報名費300元請於甄試當日於現場繳交。
五、甄試項目:
1、中英文筆試:童子軍常識、中英文翻譯
2、中英文口試
3、英文演講
六、報名資格與甄選名額: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至26歲,履行登記之羅浮童軍或服務員均可報名參加。
2、曾參加國際活動代表者,如美國夏令營、國際會議、大露營代表團者優先考慮。
3、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身體健康,英語聽說能力良好。
4、本會預計甄選2名代表及8名觀察員(男女各半,合計10名)前往參加青年論壇及亞太會議,歡迎伙伴報名參加。
七、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表,由團務委員會簽名後送所屬縣市童軍會核轉。
2、請撰寫英文自傳一篇,連同報名表一併繳交。英文自傳文長500字請敘述個人經歷、求學經過及報名參加此一活動之動機與期待。
3、甄試通知另行寄發。
八、青年論壇相關資訊
1、時間:101年11月17日至21日(另24至29日參加亞太會議),參加人員應在11月16日報到。
2、主題:童軍活動促進溝通(Scouting ~ Bridging the gap )
3、目的:培養青年參與者策劃決定能力、分享交流意見、研討當前對他們有影響力及富興趣的議題,並提供給亞太童軍領袖會議參考及討論。
4、地點:孟加拉童軍國家訓練中心(National Training Center, Mouchak, Gazipur)
5、參加費用:青年論壇報名費用為美金100元(報名費包括論壇期間之食宿與會議資料等),如繼續參加亞太區童軍領袖會議者,另需負擔會議報名費美金125元。
6、青年論壇參加者需自行負擔來回機票及論壇報名費,機票約新台幣30000元,孟加拉簽證費約新台幣1600元。
7、參加亞太會議者,尚需負擔會議期間住宿費等,大會提供不同等級旅館住宿,目前預定每人每晚(住宿雙人房)約台幣2500元。
九、詢問電話:02-2740-1336國際組張文鑫先生。
- Mar 14 Wed 2012 21:01
中華民國海、空童軍實驗團輔導辦法
101 年2 月10 日第23 屆第4 次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
一、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以下簡稱總會)章程第十一條規定,並顧及海、空童軍活動均為具有高挑戰性之領域,特訂定「中華民國海、空童軍實驗團輔導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為維護海、空童軍實驗團設立之目的與安全性,總會特設「海、空童軍實驗團輔導小組」,置召集委員一人,委員若干人,由總會聘請專家、學者、資深服務員組成之,執行海、空童軍實驗團之輔導與評鑑。
三、海、空童軍實驗團應向總會辦理登記,由所屬縣市童軍會輔導。
四、為推廣海、空童軍活動,實驗階段期間,總會得徵選若干個團實驗,定期訪視各海、空童軍實驗團,並依其辦理成效,提報獎勵或指導改善,若有違背安全原則其情節重大者,或違背童軍運動原則者,經「海、空童軍實驗團輔導小組」審議後,撤消其資格。
五、海、空童軍實驗團之進程與活動規畫,由總會活動暨進程委員會專責執行。
六、凡欲辦理海、空童軍實驗團之機關、學校、法人團體或中華民國公民五人以上,均可書面向總會提出申請,經核可後,得辦理海、空童軍實驗團,其組團應依照總會規定辦理中華民國童軍三項登記。未成立海、空童軍實驗團但符合參加海、空童軍資格之行義、羅浮童軍亦可在實驗階段個別參與海、空童軍實驗團之活動;總會應訂定海、空童軍應備之資格條件及有關考驗規則。
七、海、空童軍服務員,除參加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木章訓練外,並應具有參加總會辦理之海、空童軍服務員專業研習;或經「海、空童軍實驗團輔導小組」認可其資歷。
八、海、空童軍實驗團之童軍,應年滿14 歲以上,具有童軍級別高級以上之行義、羅浮童軍。
九、海、空童軍實驗團之童軍,必須取得海、空童軍必備相關知識,經「海、空童軍實驗團輔導小組」認可者,方可佩帶「海童軍章」、「空童軍章」,並著「海童軍制服」、「空童軍制服」;制服由總會另訂之。
十、本辦法公告前,已辦理之海、空童軍團,自公告日起一年內,應依規定重新向總會辦理海、空童軍實驗團登記,逾期未辦理登記者,停止其辦理海、空童軍活動,以維護活動之安全性。
十一、 本辦法自公告日起,經試辦一年後,「海、空童軍實驗團輔導小組」應將辦理成效與建議,提請總會理事會議審議。
十二、 本辦法經總會理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團務訊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