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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分類:訓練訊息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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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第198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劃

壹、目的:

(一)加強童軍領導人員深入瞭解運動的原理和方法,透過野外活 小隊團體生活體驗,提升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能力。

(二)擴增童軍木章持有人力資源,以促進運動之發展。

(三)培育童軍教專業領導人才,共同推廣運動。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

叁、舉辦時間:
102 年 7月 12 日(五)至 14 日(日)(第一階段 )

102 年 7月 19日(五)至 21 日(日)(第二階段 )

肆、舉辦地點: 台中市中正營區 (台中市 北屯區坑巷 )電話: 04 -22390685 台中市童軍會 (04-25271245 )。

伍、參加 對象 :
一、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年滿二十歲,參加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至少六個月以上,並辦妥101年三項登記之服務員。

陸、名額: 40 名,額滿為止。
柒、報名方式:
一、 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2年5月31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並附上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證書及劃撥帳單影本各一份。

二、欲受訓人員親至總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費20元請自付,即劃撥單上填寫3,6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隸屬團次、團名、參加訓練期別、姓名)傳真至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三、郵政劃撥抬頭:「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帳號:00145870 。

總會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4樓,聯絡人:陳慧美小姐。

四、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五、總會TEL:27401336~122、123,FAX:27736525

E-mail:meic@scout.org.tw

六、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七、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必要之行政事務費。

八、完成報名後到通知另行寄發

捌、經 費:
訓綀名稱198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繳費方式;現金收費3600元整 / 劃 撥 繳 費3620元整

備 註: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玖、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 (團長 )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 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另行洽聘。

拾、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 分 2階段 六天四夜,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裝用品。

(三)營帳、炊事小隊箱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本部提供。

拾壹、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習作演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
(三)本訓練係童軍 國際性之訓練,學員全程完成課者獲頒中華民童軍總會家研 習營之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

假或其他原請獲准中途離者,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拾貳、下列人員各工作時間 洽請 給予公(差)假登記:
(一)參加學員:
102 年 7月 12 日至 7月 14 日(第一階段 )。

102 年 7月 19日至 7月 21日(第二階段 )。

(二)工作人員:
102 年 7月 11 日至 7月 14 日(第一階段 )。

102 年 7日 19日至 7月 21日(第二階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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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第 166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加強童軍領導人員深入瞭解運動的原理和方法,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提升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能力。
(二)擴增童軍木章持有人力資源,以促進運動之發展。
(三)培育童軍教專業領導人才,共同推廣運動。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
叁、舉辦時間:
102 年 07月 12 日(五)至 14日(日)(第一階段 )
102 年 07月 19日(五)至 21日(日)(第二階段 )
肆、舉辦地點: 台中市中正營區 (台中市 北屯區坑巷 )電話: 04 -22390685
台中市 童軍會 (04-25271245 )。
伍、參加 對象 :
一、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年滿二十歲,參加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至少六個月以上,並辦妥101年三項登記之服務員。
陸、名額: 40 名,額滿為止。
柒、報名方式:
一、 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2年5月31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並附上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證書及劃撥帳單影本各一份。
二、欲受訓人員親至總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費20元請自
付,即劃撥單上填寫4,1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隸屬團次、團名、參加訓練期別、姓名)傳真至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三、郵政劃撥抬頭:「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帳號:00145870 。
總會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4樓,聯絡人:陳慧美小姐。
四、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五、總會TEL:27401336~122、123,FAX:27736525
E-mail:meic@scout.org.tw
六、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七、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
必要之行政事務費。
八、完成報名後到通知另行寄發
捌、經 費: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166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現金收費:4100元整
劃 撥 繳 費:4120元整
備 註 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玖、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 (團長 )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 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
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另行洽聘。
拾、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 分 2階段 六天四夜,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裝用品。
(三)營帳、炊事小隊箱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本部提供。
拾壹、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習作演生活考核評
鑑為輔。
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三)本訓練係童軍 國際性之訓練,學員全程完成課者獲頒中華民童軍總會家研 習營之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請獲准中途離者,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拾貳、下列人員各工作時間 洽請 給予公(差)假登記:
(一)參加學員: 102 年 7月 12 日至 7月 14 日(第一階段 )。
102 年 7月 19日至 7月 21日(第二階段 )。
(二)工作人員: 102 年 7月 11 日至 7月 14 日(第一階段 )。
102 年 7日 19日至 7月 21 日(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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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臺中市童軍活動企劃與領導研習營實施計劃 

一、目的:
(一)、培養童軍伙伴活動企劃、執行與領導能力。
(二)、健全活動危機管理概念與機制。
(三)、傳承童軍活動辦理之原理、原則與方法。

二、日期:101年6月29日至7月1日(星期五~日),三天不過夜。

三、地點:臺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北區力行路258號)。

四、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台灣省童軍會

五、主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六、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童軍文教基金會

七、協辦單位:臺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有限責任臺中市童軍文物消費合作社

八、參加人員:本市各級學校教職員工、童軍團服務員、羅浮童軍。

九、活動內容:( 另詳如課程表 )

十、費用:
(一)、每人500元( 含伙食費、材料費、平安保險及代辦等費用 )。
(二)、行政費用由主辦及承辦單位籌措。
(三)、個人參加費請各校或團務委員會(主辦單位)酌予補助。

十一、報名:採網路報名
(一)、請先完成繳費手續(報名時需填寫劃撥日期4並保存劃撥收據於報到時繳驗),再上網登打個人資料,填妥電子郵件地址俾便寄發各種通知;報名網址:http://scout.tceb.edu.tw/

(二)、費用繳交:

1.請以郵政劃帳號:22018781,帳戶:『臺中市童軍會』繳費。或親臨臺中市童軍會報名。地址: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市政府陽明辦公大樓4F教育局內童軍會) 電話:(04)22289111-55500。

2.
繳費後仍需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1611額滿截止

 十二、個人攜帶物品:

(一)、整齊童軍制服:男─短褲、女─裙裝。( 得另攜長褲備換 )佩件齊全。

(二)、請攜帶文具、健保卡、個人物﹙藥﹚品、個人餐具(碗、筷、湯匙、杯子)、童軍證。

十三、請各校(單位)惠予參加學員及工作人員訓練期間公假。全程參與研習者,核給研習時數為20小時。本市教師請上「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 完成研習登錄。

十四、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請全程穿著整齊童軍製服。
(二)、課程將進行至晚上20:00,但不負責伙伴之住宿為原則,如需代為安排請事先連絡臺中市童軍會04-22289111~55500。
(三)、本項研討會為服務羅浮進程考驗中取得國內「活動企劃與領導」之認證證書之一項。

十五、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1年臺中市童軍活動企劃與領導研習營課程表

   

629

630

71

   

活動主題

承先啟後,再創光榮

活動歌曲

我相信

再出發

快樂崇拜

 

 

 

 

 

 

08:30-09:00

 

晨間活動實施與講解

晨間活動實施與講解

09:00-10:00

始業式

舞蹈(唱跳)的運用

活動與教育

(身心靈健全發展)

10:00-10:30

目標、宗旨、方向

活動中的群眾心理學

10:30-11:00

活動的組織與解凍

活動安全設計與實施

11:00-12:00

第一次小組時間

歡呼的設計與運用

12:00-12:40

  (工作會議)

13:00-13:30

冥想活動的操作練習

13:30-14:30

活動企劃

(企劃書+單元活動管制表+…)

活動中的危機管理

活動實務座席演講

14:30-15:00

遊戲的運用

(引導的要領)

15:00-15:30

大地遊戲

的設計與實施

15:30-16:00

Tea Time

活動中的多媒體運用

16:00-16:30

童軍歌曲的運用

16:30-17:30

晚會的設計、實施

與運用

綜合座談+結業式

17:30-18:00

活動企劃小組時間()

賦歸

(請注意交通安全)

18:00-18:40

(晚餐)

18:40-20:30

活動企劃小組時間()

營火的設計與實施

20:30

賦歸(請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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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第101-02期羅浮考驗營實施辦法

一、依據:中華民國童軍活動進程合格標準暨考驗晉級實施辦法。
二、目的:為拓展童軍運動,激勵羅浮童軍積極、進取、服務、奉獻精神,落實榮譽晉級考驗制度,培養領導才能。
三、時間:101年7月19日(下午報到)至24日止,計五天五夜。
四、地點:國立台南大學附中。
五、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六、協辦單位:台南市童軍會、台南縣童軍會、國立台南大學附中。

七、參加資格:
1.晉級服務羅浮者:履行登記,並獲頒授銜羅浮滿一年以上,健康良好之羅浮童軍。
2.晉級授銜羅浮者:履行登記,並獲頒見習羅浮滿六個月以上,健康良好之羅浮童軍。

八、參加人數:
1.預備晉級服務羅浮伙伴預計24名。(按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2.預備晉級授銜羅浮伙伴預計48名。(按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九、經費:
1.參加考驗人員每人繳交參加費新台幣2,800元整(含伙食、器材、保險等費用)。
2.參加考驗人員若於6月1日前完成報名及繳費者,報到時每人可退還新台幣100元;若於6月15日前完成報名及繳費,並且同一張劃撥單有三位或以上的伙伴繳費者,報到時每人可退還新台幣100元。同時符合上面兩項條件者,報到時每人可退還新台幣200元。
3.工作人員每人繳交參加費新台幣1,400元整(含伙食、保險等費用)。
4.考驗營所需行政、訓練器材等請國立台南大學附中支援。
5.參加人員參加費及營地往返交通費,請各團(群)團務委員會酌予補助。

十、報名手續:
1.欲報名者需已履行101年三項登記,由團所屬童軍會審核。
2.報名手續自即日起至101年7月1日止,一律採用網路報名,報名者必須備有可用的電子郵件地址以便寄發各種通知。網路報名完成後,請依指示自行列印相關表單並簽證後,於報到時繳交。報名費用請以郵局劃撥單,寫上所屬團次、姓名及考驗進程(服務或授銜),於101年7月2日前至郵局劃撥繳費。劃撥帳號:31446925 台南市童軍會。每張劃撥單請另加20元劃撥手續費,可多人一起劃撥(即每張劃撥單報一人2820元,二人5620元,三人8420元,餘類推)。報名網址:http://scout.akela.idv.tw/101nrp/
3.已完成報名手續者如因重大事故,得於101年7月15日前書面提出退費申請,但須扣除相關行政費用。101年7月16日之後申請者,須扣除相關行政費用之外,再扣除營隊準備時已事先預訂或支出之費用。

十一、服裝:依報到通知,穿著適當服裝。

十二、附則:
1.考驗委員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依據羅浮考驗營工作人員聘任細則聘任。
2.其他有關服務員講習辦法、報到須知、考驗細則、指導手冊等另行訂定。
3.行前作業及準備資料另行通知。

十三、本辦法奉核定後實施,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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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研習營辦理第16期助理訓練人員訓練班訊息
1.辦理日期:101年2月23-28日
2.辦理地點:陽明山童軍活動中心
3.參加類別:幼童軍、童軍
4.參 加 費:6500元
5.報名資格:
(1)熱心童軍運動、連續服務員登記滿5年以上
(2)對童軍理論、訓練工作有強烈意願
(3)獲頒木章5年以上
(4)服務各類木章基訓達3次以上
(5)曾獲銀羊獎章
(6)年齡55歲以上
(7)服務期間人際關係、學行皆受肯定者,具授課能力、富領導才能者
6.報名至10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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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華 民 國 童 軍 國 家 研 習 營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承辦羅浮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暨總會核示。
貳、目 的:
一、培養童軍活動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二、承繼2006亞太木章訓練營以及2009台北市木章基本訓練之精神,繼續推動國內羅浮服務員訓練課程。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協辦單位:
肆、訓練地點:陽明山苗圃營地(台北市竹子湖路1之5號)。
伍、訓練日期:101年2月24日(五)晚上7時至2月28日(二)。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凡參與推動羅浮童軍運動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年滿二十一歲,辦妥100年三項登記之羅浮童軍服務員。
三、本期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
四、參與羅浮活動相關服務人員,非羅浮活動相關服務人員將優先排除。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木章訓練辦法實施。
一、活動課程區分行前課程及活動中課程。
二、行前課程包含網路討論課程及主題報告(小隊為單位),將於報名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課程內容包含基本理論、羅浮組織、羅浮個人發展、戶外活動、網路課程、專題報告等。
四、授課方式:講授、討論、報告、網路發表、戶外活動。

捌、經  費: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現金收費/劃 撥 繳 費/備註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二期羅浮木章基本訓練/2600元整 /2620元整/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玖、注意事項:
一、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各縣市或團所屬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1年1月25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暫不繳交報名費。
二、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並註記於報名表上。
三、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於報名截止後,研習營依報名單位平均分配名額,再行通知繳費。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研習營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親至總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費20元請自付,即劃撥單上填寫2,6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團名、參加期次、姓名)傳真至童軍總會。
五、郵政劃撥抬頭:「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帳號:00145870。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4樓。
六、報名程序:報名表請連同劃撥單傳真或郵寄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江明軒先生收。並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七、總會TEL:(02)2740-1336 #122 or 125,FAX: (02)2773-6525 ,E-mail: scouts@scout.org.tw
八、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九、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必要之行政事務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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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第10101期羅浮考驗營實施計畫
一、依 據:中華民國童軍進程合格標準暨各級進程考驗晉級實施辦法。
二、目 的:為激勵羅浮童軍積極進取、服務奉獻精神,落實榮譽晉級考驗制度,培養領導才能。
三、日 期:101年2月2日(星期四)至2月6日(星期一),共計5天4夜。
四、地 點:臺中市童軍營地-中正露營區(臺中市北屯區民政里北坑巷)
五、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六、承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臺中縣童軍會
七、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童軍文教基金會有限責任台中市中國童子軍文物消費合作社
八、參加資格:
(一)晉升服務羅浮者:履行登記已獲頒授銜羅浮滿一年以上,健康狀況良好之羅浮童軍。
(二)晉升授銜羅浮者:履行登記已獲頒見習羅浮滿半年以上,健康狀況良好之羅浮童軍。
九、名額限制:
(一)晉升服務羅浮名額:以2小隊為限,合計16人,按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二)晉升授銜羅浮名額:以4小隊為限,合計32人,按報名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十、經 費:
(一)每人繳交參加費新台幣2600元(內含伙食、教材、場地、交通及保險費用等)。
(二)工作人員請繳交新台幣1000元(內含伙食、教材及保險費用等)。
(三)行政經費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籌措,其他不足部分所需經費並請有關單位支援。
(四)參加人員參加費及往返交通費請各校、團(主辦單位)酌予補助。
十一、報名方式:請採用網路報名。
(一)請先完成繳費手續(報名時需填寫轉出帳號末5碼,並保存轉帳收據於報到時繳驗),再上網登打個人資料,備妥可用的電子郵件地址俾便寄發各種通知;報名網址:http://scout.tceb.edu.tw/ 。
(二)費用繳交:
1.以ATM轉帳繳費,銀行代號:004;存款帳號:065-004-130496 (臺灣銀行健行分行),戶名『黃文貞』。
2.以現金直接至臺中市童軍會繳交,繳費後另給一組核帳號碼以便完成網路報名。
(三)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1年1月16日(一)或額滿截止。
十二、行前準備:
(一)行前準備:俟報名手續完成後,考驗營營本部將於活動一星期前,透過E-mail寄給參加人員行前通知以及小隊顧問連絡方法等資料,由各小隊顧問進行行前咨議。
(二)行前作業:請先瀏覽世界總部http://www.scout.org./網站,依附件一提交閱讀心得報告。
十三、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務請各團確實完成見習考驗,並於行前做好自我之心理調適、體能之鍛鍊及各項晉級考驗項目等之準備工作。
(二)若對本次考驗營有任何問題,請與考驗營本部聯絡。
教務─林世雄,melonfly@gmail.com。
總務─黃文貞,scoutshop_tc@yahoo.com.tw。
十四、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並公佈於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及臺中市童軍會網頁中,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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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團訊)台中市第57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營活動.11/04-11/06於台中市大坑風景區[中正童軍露營區]舉辦.特別於第一天就趕往探班..因為有好友詩樵老師前往受訓..搬去了一箱飲料前往慰問大家的辛勞.看到很多熟悉的老夥伴參與工作與老夥伴們相談甚歡.最後在依依不捨下前往學校接女兒下課去喔!!!加油變成小狼的詩樵老師..希望訓練一切順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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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第57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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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譽榜及營地規定與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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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辦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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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樂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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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到[三條諾言]歌詞中(童子軍)已經改成(童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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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唱起來有些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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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小狼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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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歌曲大家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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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班的主角....詩樵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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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錯喔!!有唱聖歌的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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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團集會的遊戲~~這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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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玩的很高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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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河要小心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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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克利入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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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聽的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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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主保佑你..完成訓練的課程....我們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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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一、舉辦時間:民國101年1月27日(星期五)至1月29日(星期日)暨2月4日(星期六)至2月6日(星期一);分兩階段實施。

二、舉辦地點:高雄市忠義露營區(高雄市大寮區忠義路1號-忠義國小)。

三、參加對象:

(一)年滿20歲,參加童軍(行義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達六個月以上,並辦妥年度三項登記之童軍服務員或羅浮童軍。

(二)名額32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四、參加費用:

(一)參加人員每人繳交報名費新臺幣肆仟伍佰元整(含膳宿、簿本書籍、訓練器材、保險等)。

(二)請各服務單位(團、校)酌予補助。

五、報名方式:

(一)請於100年10月31日之前,先行依式填寫報名表(電子檔),並以電子郵件傳送:ksscout.shen@gmail.com;郵件主旨請註明:報名行義木章。

(二)報名人員經國家研習營核定後,個別通知繳費。請各報名人員於100年11月30日前,將所屬童軍會簽章後之報名表(紙本),連同童軍(行義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影本(未附影本視同資格不符)及報名費(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縣童軍會),掛號郵寄「830鳳山郵局9-5號信箱(沈鎮南收)」,完成報名手續。

(三)已完成報名手續者,概不退費,如因重大事故,得於活動前10日前提出退費申請,但須扣除行政費及必要開支等費用。

(四)聯絡人:沈鎮南(高雄縣童軍會副總幹事),聯絡電話:0928-726661,電子郵件:ksscout.shen@gmail.com。

(五)報到通知另行寄發。

六、行政組織:

(一)主持人(團長)由國家研習營延聘訓練員(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組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七、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六天四夜(分兩階段實施),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需穿著標準童軍制服及自備個人裝備用品;營帳、炊事帳、小隊箱、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

八、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依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規定之課程實施之。

(三)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者,給予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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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臺中都會公園第六期志工招訓簡章
臺中都會公園(Taichung Metropolitan Park)位於臺中市西屯區與沙鹿區交界之大肚山台地,為提供大臺中都會區休閒遊憩、環境教育及環境保育等功能之都會自然公園。為結合熱心服務之社會人力,提供遊客解說、諮詢服務及園區環境維護,特招訓志工,除彌補人力之不足,並期促進民眾之共同參與,增進對於臺中都會公園之認識與關懷。

壹、服務工作內容

一、駐點諮詢服務。
二、環境解說及園區巡查。
三、協助維護遊客秩序及安全。
四、協助宣導環境清潔維護。
五、協助活動辦理。
六、協助園區植栽維護及設施維修。
七、管理站臨時任務需求。

貳、報名資格

一、年滿18歲以上,70歲以下。
二、具服務之熱忱。
三、可全程參加訓練課程。
四、擁有並熟悉手機簡訊及電子郵件等通訊工具之應用。
五、如成為中都志工後,每月至少服勤6小時以上,服勤期間至少達1年。

參、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自100年6月15日(星期三)起至100年7月15日(星期五)下午6時止,簡章及報名表可親至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來函、來電或e-mail索取。一般郵件,請附上回郵信封;電子郵件,請註明電子郵件信箱;或自行上網下載。
二、報名方式:填妥報名表並附自傳郵寄、e-mail或親送至內政部營建署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信封上請註明「徵選志工」。
三、報名表索取地點:
(一)一般郵件:40762臺中市西屯區西平南巷30之3號「內政部營建署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 收」(請於信封註明:「索取志工報名表」)。
(二)電子郵件:rich@cpami.gov.tw
(三)網站下載:http://taichungmp.cpami.gov.tw/

肆、徵選程序

一、報名。
二、初審:依報名資料進行審核。
三、面試:初審通過者,管理站將以手機簡訊及E-mail方式通知參加面試,擇優錄取45名。
面試日期為100年7月31日(星期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請於報名表上鉤選一個時段),若人數較多,視需要增開面試時段,面試地點公告於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網站。面試時請先至本站服務台報到,並填妥面試結果通知信封。面試當天若遇颱風等天然災害因素影響,該日面試順延至8月7日(星期日)(順延訊息將公告於本站網站,不另行通知)。

四、通知:甄選結果預訂於100年8月8日(星期一)公佈於本站網站及寄發通知(面試當天若遇颱風等天然災害因素影響,則公告日配合順延至8月15日(星期一),或請來電查詢。

五、訓練:經面試錄取者,需接受課程訓練。分為:
(一) 基礎教育訓練課程:課程共計12小時;包括志願服務的內涵2小時、志願服務的倫理2小時、志願服務的趨勢2小時、志願服務法規的認識2小時、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2小時、志願服務經驗分享2小時,擬由志工於特殊教育訓練課程前自行完成上網課程訓練,並完成測驗成績達80分以上。(臺北e大數位學習網網址:http://elearning.taipei.gov.tw/)

(二) 特殊教育訓練課程:100年10月1日(星期六)、10月2日(星期日)(全日)舉行,課程共計15小時;包括臺灣國家公園介紹2小時、大肚山台地人文歷史2小時、自然環境活動設計與體驗2小時、臺中都會公園天文觀察1小時、緊急外傷處理1小時、臺中都會公園動物生態環境認識2小時、臺中都會公園植物生態環境認識2小時、臺中都會公園志工業務與制度介紹1小時、園區導覽解說技巧觀摩與實習2小時。。

(三) 課程訓練期間本站不提供午餐及住宿,亦不予補助。

六、實習:課程訓練期滿後依志工服勤須知安排服勤實習三個月,經考評合格者正式成為臺中都會公園志工。
七、考評:學習態度及未來期許佔25%、園區活動及進修研習配合度佔20%、臨場反應佔20%、解說評鑑(初期測試)佔35%,共計滿分100分。
伍、權利與義務

請參閱:

一、內政部營建署都會公園志工服勤須知(附件1)
二、內政部營建署都會公園志工管理要點(附件2)

陸、注意事項

一、凡經初選錄取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二、受訓期間請自備裝備(如:午餐、餐具、水杯、雨具、望遠鏡、放大鏡、相機及參考書籍等)。
三、實習期間志工均為無給職。
四、志工均應遵守本都會公園相關規定。

柒、洽詢電話
洽詢電話:04-24612483
臺中都會公園管理站 陳元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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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158期童軍木章訓練

一、目 的:為配合國家領導青少年政策,健全我國童軍義務服務員訓練制度,培育領導人才以推廣童軍運動。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雲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四、承辦單位:雲林縣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雲林縣華山國小
六、訓練內容:以體驗童軍生活探討組訓方法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為輔。
七、訓練方式:依課程進度實施,採野外露營方式進行。
八、訓練日期:100年6月28至7月3日(六天五夜)。
九、訓練地點:雲林縣古坑鄉華山童軍營地(華山國小內)。
十、參加對象
(一)各縣市中等以上學校之教師或行政人員。
(二)凡年滿20歲,身心健康之成人,且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十一、參加資格:曾參加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並辦理100年度服務員三項登記。
十二、預定名額:4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報名後如因人數不足即中止辦理;若活動如期舉辦,將於5月25日前寄發繳費通知,繳費後因故不克參加者,需於活動7天前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活動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十三、經費:參加費依總會標準收費,每人新台幣4.100元整(暫訂),請服務單位支應。
※如蒙熱心公益人士捐款贊助,將嘉惠參加人員酌減參加費。

十四、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請惠予公(差)假登記。
十五、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請依規定穿著標準服務員制服。
十六、報名手續:
(一)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連同童軍基本訓練證書影本於100年5月20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雲林縣童軍會,暫不繳報名費。
(二)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姓名)傳真至本會,以收到參加費為完成報名手續。
(三)本會地址:630雲林縣斗南鎮大同路400號;連絡電話:05-5953438;傳真電話:05-5974570;連絡人員:劉美杏小姐
郵政劃撥抬頭:「雲林縣童軍會」,帳號:0207520-3

十七、參加須知
1、請於100年6月28日上午8時30分自行前往古坑鄉華山國小報到。(如需交通支援者,請個別提前電話連絡,俾做安排)
2、訓練期間,請著標準童軍制服。
3、請攜帶健保卡、相片二張、個人盥洗用具、換洗衣物、拖鞋、雨具、手電筒、防蚊液。(※禁止攜帶易燃物品)
4、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十八、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訓練期間,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並核發參加學員48小時研習時數。(請自行上雲林縣崙背國中教師研習進修網登錄)
十九、訓練活動結束後,全程參與之學員將發給國家研習營證書乙紙。
二十、本要點報請上級機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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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第11 期童子軍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 據:1.本市童軍運動推廣計畫。
二、 主旨:
(一)加強生活倫理教育、培養領導人才,以推展童子軍運動
(二)運用小隊制度及童軍技能學習,協助學校或社團發展
(三)培育本市童軍運動種子人員,使童軍運動向下紮根。
(四)健全本各級童軍組織,協助團務工作推動。
三、指導單位: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主辦單位:
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童軍會
承辦單位:新竹市山風複式童軍團
協辦單位:新竹市立東門國民小學 新竹市立內湖國民中學
三、 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100 年6 月25 日至26 日
第二階段100 年7 月2 日至3 日(兩階段式,夜宿營地)。

四、 活動地點: 第一階段:新竹市立東門國小
第二階段:新竹市立內湖國中。

六、參加對象:凡年滿十八歲,對童軍有興趣者均可報名參加。
七、參加人數:以40 人為限,依報名次序額滿為止。
八、課程內容:
童子軍簡介、原理與宗旨、介紹繩結、禮儀規範、團集會、童子軍運動組織、榮譽議庭、技能訓練、旅遊活動、小隊制度、儀典、虔敬聚會、考驗及晉級、觀察、營火做法、四公里旅行、徽章制度與榮譽制度...等。

九、報名費用:參加費每人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整(含:保險、伙食、茶點、訓練用品、器材及材料費…..等)。
十、報名時間:100 年5 月31 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表連同參加費用寄現金袋至新竹市明湖路309 巷35 號(電話:0922395483 傳真:03-5615930)彙辦。
十一、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活動期間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
十二、報到時間、地點及其它應注意事項,將於活動前一週內另行寄發報到須知。
十三、本計畫陳 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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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新竹市童軍會       第 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培養教師結合童軍教育的方式與精神,應用於教學當中,提升教師設計教學活動的能力,使教學生動活潑,提升教學的品質。
(二)介紹小隊制度及其應用,並提供童軍技能學習,俾能協助學校及社區童軍教育與活動之發展。
(三)使家長及社區民眾及教師認識童軍活動,培養推動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之童軍服務員。
(四)推廣協助各校成立童軍團及各地成立社區童軍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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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期:100年05 月14日(六)至05 月15 日(日)及21日(六),為期三天。
三、地點:新竹市立東門國民小學(新竹市民族路33號)。
四、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五、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新竹市童軍會。
六、承辦單位:新竹市山風複式童軍團。
七、協辦單位:新竹市立東門國民小學。
八、參加對象:
1.新竹地區國小教師、社區童軍義務服務員。
2.外縣市各級學校教師、社區童軍義務服務員。
3.名額40位,額滿為止。
九、報名手續:
1. 參加訓練者請於100年05 月01日前向『新竹市山風複式童軍團』報名,並繳交費用(可親自繳交費用或劃撥,劃撥者請將劃撥單影本傳真至本團並電話確認),報名表如後,報名後恕不退費。新竹市山風複式童軍團:新竹市明湖路309巷35號 TEL:0922395483 FAX:03-5615930 )
2. 參加學員繳新台幣2000 元整,不足部份由承辦單位自行吸收。
3. 參加人員訓練費請各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十、參加須知:
1. 凡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請原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2. 報到時間: 第一階段:100年05月14日上午8點20分前報到。
第二階段:100年05 月21日上午7點30分前報到
3. 報到地點:新竹市東區東門國民小學(新竹市民族路33號)電話:03- 5222109。
4. 報到服裝:參加人員穿著標準童軍制服或淺色上衣深色長褲。
5. 應帶物品:盥洗用具、健保卡、身分證、換洗衣物、個人藥品、拖鞋、筆、手電筒、睡袋、雨衣、童軍繩、防蚊液、個人餐具。
6. 注意事項:
(1)非訓練物品請勿攜帶。
(2)訓練期間非經核准,請勿外出或離營,否則不發給結業證書。
十一、全程參加之學員伙伴核發本市教師研習時數23 小時,並可取得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頒發之結訓證書。
十二、相關活動資訊請上http://blog.pixnet.net/sunfunscouts 查詢。
十三、本辦法經核示並呈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核備後施行,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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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縣第54期(第六期國小主任儲訓班)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報到須知
親愛的伙伴 您好:
歡迎 您參加「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首先請 您瞭解,雖然這是一個調訓的課程訓練模組,但卻是學校童軍教育服務活動的訓練課程,未來身為學校主管的您必須要清楚的認知,方能有效的支持童軍教育活動在學校的發展。因此 您不用擔心參加這個訓練課程會「身心俱疲」,建議 您以一個「放空海綿」的心態、「輕鬆愉悅」的心情,前來參與由國家研習營暨本縣童軍會優秀的訓練組員帶 您踏入童軍這一個溫馨、快樂的大家庭。
同時這也是「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為了讓更多服務員參與幼童軍服務工作所辦的訓練活動,與一般的育樂營活動和研習活動有所不同,為使本次訓練圓滿完成,有幾件事請 您合作:
一、訓練過程中請穿著輕便服裝、平底鞋(或運動鞋),不要穿著涼鞋、裙子及高跟鞋。
二、新龍崗訓練營地停車空間有限,參加學員可就所附學員名冊,就近聯絡共乘前往。
三、報到時間:99年12月14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以前(請務必守時),課程準時從8時30分開始。
工作人員進站時間請於99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09時報到。
四、報到地點:
台中縣新龍崗訓練營地(新社高中校區內)(如所附路線圖)
地址:台中縣新社鄉中和街三段國中巷10號
電話:04-25818230 0928-335147(林永旺先生)
五、活動結束時間:99年12月16日(星期四)14時30分離營賦歸。
六、個人攜帶物品如下:
1.盥洗用具、手帕、拖鞋及換洗衣物。
2.手電筒及雨衣。
3.自用日常保健用品及健保卡。
4.禦寒衣物(山上夜寒必備)。
5.運動鞋、休閒鞋、運動服裝等(勿著涼鞋)。
6.睡袋、毛毯、睡墊(採露營方式、營地露營中心可租用,須自費處理)。
7.環保杯及環保餐具(主辦單位不提供)。
8.山區有蚊蟲,請視需要自備防蚊藥。
9.個人使用文具、原子筆。
10.請攜帶紅色帽子、環保杯及自用餐具。
七、請預先熟讀「叢林奇談」的故事內容。
※「叢林奇談」--吉布林著,劉元孝先生譯寫
八、訓練期間,如無特殊情事,請勿請假或缺課,不得外出;請事前妥為處理個人學校行政業務、進修課業、教學事宜及家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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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99年木章持有人年會暨訓練組員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據:第23屆第1次人力資源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貳、目的:增進童軍訓練組員服務員知能及專業素養之提昇與伙伴情誼之聯繫
參、對象:
(1)參加年會人員:木章持有人
(2)訓練組員研習:訓練員、助理訓練員
肆、時間地點:

訓練組員研習[北區已辦理]
木章持有人年會[北區已辦理]

中區訓練組員研習99/12/18-19(六、日)台中縣新社鄉新社高中[台中縣新社鄉復盛村中和街3段國中巷10號]住宿:台中新龍崗營地中區木章持有人年會12/19(日)台中縣新社鄉新社高中[台中縣新社鄉復盛村中和街3段國中巷10號]

南區訓練組員研習100/2/19-20(六、日)台南市億載國小[台南市安平區郡平路310號]住宿:龍成飯店南區木章持有人年會2/20(日)台南市億載國小[台南市安平區郡平路310號]

東區訓練組員研習99/12/25-26(六、日)花蓮市中華國小[花蓮市國盛二街22號]住宿:花蓮國軍英雄館東區木章持有人年會12/26(日)花蓮市中華國小[花蓮市國盛二街22號]

訓練組員研習補訓100/1/22-23(六、日)台北市陽明山童軍活動中心[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10號]住宿:陽明山童軍活動中心木章持有人年會補訓1/23(日)台北市陽明山童軍活動中心[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10號]

伍、訓練組員研習課程及活動
時間:第一天:備註
09:00~09:30報到
09:30~10:00組員聯誼(準備茶點)
10:00~11:00營主任談話及訓練營工作報告
11:10~12:00專題演講(秘書長)
12:00~13:00午餐
13:00~13:50專業課程研討(國際童軍趨勢—黃博正、張文鑫)
13:50~14:50各類木章訓練實務探討
14:50~15:10茶點
15:10~16:30分組討論(童軍組『含行義及羅浮、輔導』及幼童軍組『含稚齡』)
16:30~17:40分組報告:綜合討論
18:00~19:00晚餐
19:00~20:00童軍運動的基本原理及教育功能(副秘書長)
(或慶祝中華民國建國100年、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第10次全國暨亞太區第28次童軍大露營籌備工作)
20:00~20:30虔敬聚會
20:30~自由聯誼、就寢
時間:第二天:備註
07:00~08:00早餐(自助式)
08:00~08:30升旗(營主任主持、晨間講話—訓練組員素養)
08:30~09:30探索體驗活動
09:00~09:30 木章持有人年會參與人員報到(準備茶點)
09:30~12:00木章持有人年會
09:30~09:40頒發木章
09:40~10:30趙理事長守博致詞
10:30~11:30綜合座談
11:30~12:00頒發訓練組員聘書、照相
12:00~13:30會餐
備註:年會活動時間為第二天09:00 - 13:30;

陸、經費:
一)訓練組員研習,參加費1200元,包含住宿、餐飲、紀念品、保險等
二)木章持有人年會,參加費500元,包含餐飲、紀念品、保險等
柒、報名方式:
(一)訓練組員請將報名表連同匯款收據影本寄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收,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00145870,戶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俾便辦理行前作業,本會傳真02-27736525,聯絡人:彭錦球執行秘書02-27401336分機122、陳慧美小姐分機123。
(二)由各縣市童軍會發函邀請所屬各團務委員會鼓勵各團木章持有人之服務員向各縣市童軍會報名及繳費。
(三)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9年11月26日止
(四)各縣市童軍會請於99年11月29日向總會集體報名(報名表如附件)及匯款(個人報名表請縣市童軍會彙整寄回總會整理,總會郵政劃撥帳號00145870,戶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捌、本實施辦法經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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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99學年度童軍全民國防教育小隊長體驗營實施計畫
一、依據:台中縣童軍會九十九年度行事曆辦理。
二、目的:
(一)推動全民國防教育,宣導全民國防的意義與內涵,建立正確的全民國防觀念。
(二) 落實全民國防教育之實施,進而涵養國家防衛意志,維護國 全、生存與發展。
(三) 倡導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
(四)充實童軍知能、發揚童軍助人美德,發揮小隊長領導功能。
三、對象:本縣男女童軍團,每校至少派出一小隊(八人)。
四、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主辦單位:台中縣政府、台中縣童軍會、台中縣女童軍會
承辦單位:台中縣立大安國民中學
協辦單位:台中縣立新社高級中學
五、活動方式:採集中露營方式辦理。
六、活動地點:本縣新龍崗露營區。
七、活動日期:99年11月10日至12日(星期三、四、五)
八、活動內容:全民國防教育、小隊長領導統御才能、小隊制度及活動、童軍技能、營地建設、營地工藝等。
九、活動經費:
(一)參加小隊,每人(含帶隊教師)繳交參加費用新台幣1,200元整(包含:伙食費、保險費、紀念T恤等,請學校酌予補助)。
(二)不足之經費由教育部及台中縣政府補助。
十、服裝規定:請著標準童軍制服參加開訓典禮、結訓典禮。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10月25日(星期一)。
十二、報名方式:
1.請將報名表e-mail至 joanwangyi@hotmail.com 大安國中訓育組。
2.報名表的書面資料及報名費匯款收據(註明學校名稱)請繳(寄)至大安國中總務處出納組張凱富組長收(地址:台中縣大安鄉大安港路691號,電話:26872571轉205)
3.報名費用請最遲於99年11月5日前匯入。
(1)銀行金融機構:大安鄉農會
(2)戶名:大安國中保管金專戶
(3)帳號:06004900094091
4.收據於報到時統一發給。
5.報名繳費後若因故無法參加,將扣報名費百分之三十為行政手續費。
6.聯絡人:卓金鴻主任、汪佳怡組長、王婉怡團長。
7.聯絡電話:(04)26872571轉204。
十三、報到時間及地點:
(一)營地組與工作人員請於11月9日(星期二)上午9點於新龍崗進站,召開工作會報及活動準備。
(二)參加小隊請於11月10日上午10時30分前帶至營地報到。
十四、攜帶物品:
(一)個人:筆、筆記本、童軍手冊、健保卡、睡袋、碗筷、背包(內裝個人藥物、換洗內衣褲、手帕、衛生紙、襪子、盥洗用具、雨衣、手電筒、工作手套、童軍繩、禦寒衣物)、標準童軍制服。
(二)團體:工具箱、炊事帳一頂、小隊帳(八人帳一頂或蒙古包二頂)、領隊帳一頂、指北針八個、雙旗八組、電碼本八本(務必攜帶)、餐具箱一組(需包括卡式爐)、童軍棍八根、餐桌、三角巾八條、營地建設之器材(麻繩自備)、皮尺兩個。
十五、訓練前準備工作:請參加的小隊事前學會下列童軍技能--
(一)童軍背誦中華民國童軍諾言、規律、銘言;女童軍背誦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諾言、規律、銘言。
(二)歌曲及歡呼:中華民國童軍歌、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歌、三條諾言、小小童軍光芒、榮譽在我心、對國家盡本份、晚會歌、晚禱歌、餘燼、營火燒著、小隊峇。
(三)繩結:繩子的整理、單結、八字結、雙套結、雙半結、稱人結、縮短結、袋口結、瓶口結、營繩結、吊桶結、槓桿結、繫木結、十字結、方回結、剪立結。
(四)請各小隊自行先準備營火節目。
十六、辦理本計畫成績優良者,報請縣府敘獎。
十七、帶隊老師及工作人員請學校准予公(差)假辦理。
十八、帶隊教師參加費請原服務學校全額補助。
十九、如因特殊不可抗拒之因素,本活動得延期辦理,日期另行通知。
二十、本計畫報請縣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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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活動領域童軍知能研習-宜蘭縣第十八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 的:培養本縣合活動領域童軍教育暨活動師資人才,順利推廣童軍運動,進而帶領青少年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並具備接受國家訓練營木章訓練資格。
二、時 間:九十九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止
三、地 點:協天宮,羅東鎮維揚路55巷20號(爐源寺後方),聯絡電話03-9513645
四、辦理單位:
⑴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中國童子軍總會
⑵承辦單位:宜蘭縣童軍會
五、參加資格:
本縣各團已登記之團長及服務員未曾參加本類訓練者,各校綜合活動領域童軍教育教師及對童軍活動有興趣者(須年滿二十歲)。
六、訓練內容:依照中國童子軍國家訓練營標準課程表進行。
七、頒 證:
本訓練係童軍國際性之訓練,全程參加可獲頒中國童子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教師並按規定給予登記進修時數。
八、報名手續:即日起至九十九年八月十一日止填妥報名表後,由所屬單位蓋章(推薦)。將報名表連同參加費逕向本會辦理(聯絡電話:03-9559844,傳真電話:03-9559874,郵政劃撥帳號:19164826,戶名:宜蘭縣童軍會陳登欽)。
九、經 費:
⑴訓練營器材行政費、工作人員參加費申請由縣府補助。
⑵參加學員每名參加費新台幣捌佰元整,請其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十、注意事項:
⑴參加人員一律穿著標準童軍制服。
⑵報到通知另寄。
⑶訓練期間參加人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十一、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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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七期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台南縣99年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台南縣執行童軍教育活動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教師結合童軍教育的方式與精神,應用於教學當中,提升教師設計教學活動的能力,使教學生動活潑,提升教學的品質。
(二)介紹小隊制度及其應用,並提供童軍技能學習,俾能協助學校及社區童軍教育與活動之發展。
(三)培育儲備本縣國民小學、幼稚園暨社區稚齡童軍義務服務員。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二)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台南縣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台南縣南梓國民小學、台南縣南紙社區發展協會、南紙社區複式童軍團、
三太子童軍團
四、辦理日期:
(一)第一階段:99年7月30日(星期五)至99年8月1日(星期日)
(二)第二階段:99年8月7日(星期六)至99年8月8日(星期日)合計五天
五、辦理地點:台南縣南梓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地址:台南縣新營市太子路200巷2號。營地電話:06-6563282)
六、課程內容:如課程表
七、參加對象:年滿20歲,對童軍教育推展有興趣之各級學校教師、志工、家長暨社會人士、大專校院學生…等。預計人數40人(額滿為止)。
八、活動經費:
(一)各參加者於報名時每人繳交新台幣3100元(含餐費、保險費、材料費等)。
(二)不足經費由辦理單位籌措。
九、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7月15日前,填妥報名表連同報名費劃撥收據及稚齡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影本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書影本,傳真至台南縣童軍會
劃撥帳號:3141793-6號 戶名:台南縣童軍會 地址:新營市民治路36號
傳真號碼:06-6357869或06-6377702
聯絡人:黃秋美小姐 電話:06-6377701 E-mail:mememe0935@yahoo.com.tw
十、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團長)由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十一、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五天四夜,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個人裝備用品。
(三)營帳、炊事帳、小隊箱、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
十二、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
(三)本訓練係童軍國際性之訓練,學員全程完成課程者獲頒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之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十三、差假:
研習(含工作會報)期間,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服務單位給(惠)予公(差)假登記,惟課務需自行調整。
十四、獎勵:
(一)全程參加者,核發研習時數40小時,並頒發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結業證書。
(二)本活動圓滿完成後,工作人員專案呈報敘獎嘉獎一次,以資鼓勵。
十五、本計劃經呈理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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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國家研習營第39期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彰化縣第一期》
一、依 據:彰化縣女童軍會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 的:
(一)介紹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方法與技巧,提昇女童軍服務員訓練能力。
(二)培訓合格之女童軍團領袖人才,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女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六、訓練日期:
第一階段:99年7月17日(六)~7月18日(日), 08:00-21:00。
第二階段:99年7月24日(六)~7月25日(日), 08:00-21:00
七、訓練地點: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地址: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
電話:04-7635888#141
八、參加對象:
(一)各公私立國民中學教職員、家長。
(二)各社會女童軍團、社區女童軍團服務員。
(三)各資深女童軍團、蕙質女童軍團服務員暨團員。
(四)熱心女童軍運動之社會人士。
九、參加資格:需年滿二十歲,性別不拘。
十、參加費用:
(一)每人新台幣貳仟伍佰元整。
(二)參加費及差旅費擬請由原服務單位酌予支應。
十一、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十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99年7月9日止。
報名表請連同報名費劃撥單影本郵寄或傳真至 彰化縣女童軍會 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信義國中小)
傳真:04-7635777 吳同生總幹事 E-mail:paochiu.huang@gmail.com
參加費:一律請劃撥到郵局劃撥帳號23384723。 戶 名:彰化縣女童軍會黃夢涵。
十三、訓練方式:
(一)訓練課程依據「中華民國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內容實施。
(二)個人作業、小隊作業及團體活動三大類,以演講、設計、討論、觀摩、評鑑、露營等方式進行。
十四、訓練內容:
(一)女童軍簡介。
(二)中華民國女童軍組織。
(三)女童軍訓練進程與考驗、進程與遊戲。
(四)女童軍團集會設計。
(五)女童軍儀典。
(六)團組織與行政。
(七)制服與徽章。
(八)露營技巧:架帳、刀斧使用、地圖與指北針使用。
(九)團務處理。
(十)手工藝。
(十一)唱和跳的領導。
(十二)講解營火及營火。
(十三)旅行活動。
(十四)意外傷害處理。
(十五)自然研究。
十五、服 裝:
(一)女性請穿著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寶藍色裙子。
(二)男性請穿著女童軍之男性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
(三)活動服-素色(淺藍色或白色)上衣、深色(深藍色或黑色)長褲、禦寒衣物、換洗衣物、輕便鞋、帽子。
十六、攜帶物品:IC健保卡、個人文具用品、個人餐具、杯子、水壺、雨衣、拖鞋、手電筒、針線包、工作手套、衣架、曬衣夾、防蚊液或乳膏、手帕、衛生紙。
十七、報到時間及地點:99年7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信義國中小報到(請由崙平南路校門口進入)。
十八、研習時數:請縣政府核發參加學校教師研習時數三十小時(外縣市人員給予研習條)彰化縣人員請至彰化縣教網研習報名專區報名。
十九、頒 證: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
二十、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服務單位)惠准公(差)假辦理。
廿一、注意事項:
(一)訓練期間不得外出或缺席,違者不發給結業證書。
(二)報名表請務必貼妥一吋半身照片一張。採用傳真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繳交報名表正本。
(三)採用郵寄或傳真報名者,請於郵寄或傳真報名表時一併郵寄(傳真)匯款執據影本。
(四)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辦妥報名手續,以便本會及工作人員準備相關工作。
(五)報名後如無不可抗力之因素均不予退費。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申請退費的個人或單位需提出證明,並扣除新台幣參佰元整之行政費。訓練期間及訓練開始前七日之間,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退費申請。
(六)報名後,未能參加訓練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要求主(承)辦單位提供訓練中分發給學員之任何資料、服裝、配件、材料、伙食等物品。
(七)懷有身孕或行動不便者,請勿報名參加。
廿二、聯絡電話:彰化縣女童軍會 TEL:04-7635888 FAX:04-7635777E-Mail:paochiu.huang@gmail.com
廿三、本計畫經理事長暨縣府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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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第28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畫(彰化縣第三期)
一、依 據:彰化縣女童軍會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 的 :
1.藉由訓練活動,培養熱心幼童軍教育服務人才,推動幼女童軍活動,提昇幼女童軍服務員的領導能力、方法與技巧。
2.培訓合格之幼女童軍團領袖人才,紮根於國小,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提昇幼女童軍服務員各項輔導技能與知識,以達成幼童軍教育之目標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四、承辦單位:彰化縣女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六、日 期:99年7月23(五)至25日(日),三天兩夜。
七、地 點:彰化縣立信義國民中小學 電話:(04) 7635888 地址: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
八、對 象:
1.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職員、實習教師。
2.社會、社區幼女童軍團服務員。
3.熱心幼女童軍運動有興趣參與童軍教育服務之家長、社會人士。
九、參加資格:需年滿二十歲,性別不拘。
預定人數:四十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
十、費 用:
1.參加費每人新台幣一千八百元整(含餐費、訓練材料、保險費… 等)。
2.參加費請原服務單位酌予支應。
3.手冊、資料及場地費等由承辦單位籌措。
十一、報到時間:99年7月23日(星期五)下午7時,於信義國民中小學報到集合(請由崙平南路校門口進入)。
十二. 報名方法:即日起至7月9日(星期五)止。
報名表請連同報名費劃撥單影本郵寄或傳真至 彰化縣女童軍會
地址:500彰化市向陽里向陽街168號(信義國中小)
傳真:04-7635777 吳同生總幹事
E-mail:paochiu.huang@gmail.com
參加費:一律請劃撥到郵局劃撥帳號23384723。戶 名:彰化縣女童軍會黃夢涵。
十三.服 裝:
1.女性請穿著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寶藍色裙子。
2.男性請穿著女童軍之男性服務員制服—淺藍色襯衫、深藍色長褲。
3.或輕便活動服裝為原則。
十四、攜帶物品:個人用品、盥洗用具、個人餐具、鋼杯、帽子、手帕、衛生紙、健保卡、輕便鞋、深藍色長褲、換洗衣物、禦寒衣物、拖鞋、運動鞋(女學員勿著高跟鞋)、手電筒、童軍繩、個人藥品、雨衣。
十五、研習時數:請縣政府核發參加人員研習時數十八小時。彰化縣教師請至彰縣教網研習報名專區報名(外縣市人員給予研習條)。
十六、頒 証: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
十七、獎 勵
1.參與訓練優秀學員報請縣府獎勵。
2.執行計畫績優服務員報請縣府獎勵。
十八、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各校(服務單位)惠准公(差)假辦理。
十九、注意事項:
1.訓練期間不得外出或缺席,違者不發給結業證書。
2.報名表請務必貼妥一吋半身照片一張。採用傳真報名者,請於報到時繳交報名表正本。
3.採用郵寄或傳真報名者,請於郵寄或傳真報名表時一併郵寄(傳真)匯款執據影本。
4.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辦妥報名手續,以便本會及工作人員準備相關工作。
5.報名後如無不可抗力之因素均不予退費。如有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申請退費的個人或單位需提出證明,並扣除新台幣參佰元整之行政費。訓練期間及訓練開始前七日之間,不接受任何原因提出退費申請。
6.報名後,未能參加訓練者,視同自動放棄。不得要求主(承)辦單位提供訓練中分發給學員之任何資料、服裝、配件、材料、伙食等物品。
7.懷有身孕或行動不便者,請勿報名參加。
二十、本計畫經理事長暨縣府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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