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97)童總字97050號
主旨:
頒布國家研習營各類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服務員木章訓練課(日)程表;第一部研習作業題目暨參考叢書目錄,敬請查照辦理。
主旨:
頒布國家研習營各類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服務員木章訓練課(日)程表;第一部研習作業題目暨參考叢書目錄,敬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有關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服務員木章訓練研習課程業經第22屆訓練員專業研習會暨稚齡童軍、幼童軍、童軍、行義童軍服務員專案研修小組彙集各方意見修訂完成檢發新修訂課(日)程表、第一部服務員木章訓練研習作業題目、作業參考叢書目錄,自即日起公佈實施。
二、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訓練課(日)程內容合併統一,凡參加童軍服務員或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者,可逕自選擇參加童軍服務員或行義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三、凡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訓學員應即收集資料著手撰寫第一部研習作業,有關研習作業參考叢書,由國家研習營研訂提供,委請中國童子軍總會文物供應中心發行代售。
四、報名參加各類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時,應同時繳交第一部研習作業,訓練組員應在訓練期間以「一對一」方式完成輔導,並予認可(加註評語簽章)於結訓前發還之。
五、各類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必讀叢書(如附件),由主辦單位於收繳學員參加費時一併收受代辦,並於基訓報到時發放之。
六、自今起將各類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課(日)程表(含第一部研習作業題目及參考叢書目錄)電子檔案存放再各級童軍會,由各級童軍會管控使用不得任意發放。
七、今後如一次完成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課程時免提課程核備,如分階段實施時,務必提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課程表核備,始可准予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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