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警察局98年『2009寒假街舞營』活動執行計畫

一、活動宗旨:為提供青少年寒假期間有一個正當休閒娛樂活動的好去處,養成運動好習慣,本局特規劃少年族群喜愛的街舞學習活動,舞蹈可使身心鬆弛,達到紓解壓力的目的,對青少年身心健康具有調適的作用,並舒發少年無窮的體力,讓少年在學習過程同時吸收相關預防犯罪之訊息,學習保護自己避免誤觸法網。
二、主辦單位:台中市警察局少年隊。
三、協辦單位:台中市警察之友會、臺中市政府教育處。
四、活動內容:街舞基本動作、技巧、表演態樣。
五、活動教官:統由本局邀請外聘師資授課。
六、活動時間:2月至2、3、4、5、6日(週一至週五),下午13:00至17時。
七、活動地點:本局B1柔道場。
八、招生人數:本市12歲以上未滿16歲學生,共計70名,填具報名表(請由本局網站www.tcpb.gov.tw下載報名),傳真報名專線23288050、e-mail報名yang007@tcpb.gov.tw(額滿即止),並由家長同意、負責接送以維安全(如附表一)。
九、報名日期:自98年1月20日起至98年1月31日止,本活動因資源、人數有限,學員報名參加後而無正當理由未到訓者,本局將函文所屬學校予以懲處(因學員均有意外保險保障,避免資源浪費)。
十、本活動案全程免費,參訓者即獲文宣品1份,課程結合法律常 識有獎問答,結訓並頒發 局長暨警友會理事長何永裕結業證書1張(會請監印)。
十一、注意事項:
請參加學員穿著輕便服(嘻哈服亦可),請家長務必每日準時接送學員,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茶、水。
十二、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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