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警察局辦理98年【2009寒假登山聯誼營】執行計畫

壹、依據
94年12月8日內政部警政署頒行「警察機關防處少年事件規範」。
貳、宗旨
為提供少年正當休閒娛樂、擴展活動空間以維護身心健全發展,本局特規劃於寒假期間,加強各類治安警訊宣導,並促進輔導師生互動機會,活動除安排登山郊遊外,並由專業輔導員帶領寓教於樂,進行人際溝通、表達、學習等技巧,期藉互助合作增強親子間溝通與信任感之建立。
參、主辦單位
臺中市警察局少年警察隊
肆、協辦單位
台中市警察之友會、臺中市政府教育處
伍、實施日期
98年2月9日(星期一)上午七時至十二時。
陸、實施地點
一、台中市警察局大門口集合(大型警備車2部)。
二、登山本市大坑九號步道至觀音亭廣場。
柒、實施對象
設籍本市12歲以上未滿16歲之高關懷、高風險、低收入戶家庭等少年。
捌、活動人數
參加本活動學員計80人(含輔導老師4名、活動輔導員2名共6名)、工作人員20人,共計100人。
玖、報名方式
一、透過台中市警察局全球資訊網站公佈訊息。
二、由學校代表推薦高關懷、高風險之少年學子。
三、報名期限:自98年1月20日起至98年1月31日止,本活動因經費資源、人數有限,學員報名參加後無正當理由未到訓者,本局將函文所屬學校,予以公告懲處(如附件報名表)(因學員均有意外保險保障,避免資源浪費)。
拾、注意事項
一、本案全程免費,參訓者即獲文宣品、餐點各1份。
二、參加學員穿著輕便服,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茶、水。
三、請上臺中市警察局全球資訊網首頁(www.tcpb.gov.tw)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傳真台中市少年警察隊或e-mail報名yang007@tcpb.gov.tw,洽詢專線:04-23205155傳真:04-23288050(經報名錄取後以簡訊或電話通知)。

拾壹、活動流程
時間 活動內容 備註
06:30-07:00 集合 台中市警察局大門口
07:40-08:00 東山路戰車處停車場 長官致詞、分組
08:00-10:00 登9號步道前往觀音亭廣場活動 相見歡活動 分組活動
10:00-11:00 親子遊(分享與討論) 觀音亭廣場
11:30-12:00 賦歸 台中市警察局大門口

拾貳、分享與討論
讓親子分享登山活動的心得與感想,由引導員引導活動成員反思平日與親子的相處狀況,使活動成員得到啟發與省思並能實際運用到日常生活中。
拾參、預期效益
一、藉此活動鼓勵少年及父母踴躍共同參與以增進親情交流及互動,使於自然休閒情境中紓解平日緊張關係,是以有利凝聚家庭歸屬與認同並促進倫理關係,能使社會之安和樂利,進而降低犯罪與被害之發生。
二、透過學校師長共同參與安排,在體驗過程中增進警察、師長、學生之互動關係,學習且調整並解決親子衝突方法,以改善親子代溝並提昇學校家庭功能。
三、推廣少年正當休閒並培養正確生活認知,以寓教於樂的團康活動融入法律教育與預防犯罪被害宣導,期能收潛移默化之效。
拾肆、辦理本計畫有功人員俟活動結束後依規定敘獎。
拾伍、本計畫由主辦單位報請 首長核可後實施,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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