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97學年度第二學期國民小學幼(女)童軍聯團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臺中市政府98年度工作計畫。
二、97學年度第二學期臺中市國民小學幼(女)童軍聯團活動籌備會會議記錄。
貳、目的:
一、 以聯團活動來推動學校社團活動之實施。
二、 以聯團活動來促進幼童軍及幼女童軍之間的聯誼。
三、 藉聯團活動貫徹群育,達成幼童軍及幼女童軍訓練之目的。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伍、承辦單位:臺中市北屯區光正國民小學
陸、協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臺中市女童軍會.財團法人臺中聖壽宮. 臺中市北屯區光正國民小學家長會.中臺科技大學童軍團.臺中市東山國中
柒、活動日期:98年4月29日(三)
捌、活動地點:大坑地震公園
玖、活動內容:如附件一:活動程序表
拾、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料e-mail至光正國小: 請於98年 3月 31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資料e-mail至 cuteyanru@pchome.com.tw光正國小承辦人訓育組劉晏如組長處(可至光正國小網站下載報名表)。
二、確認報名完成:完成前述報名程序,承辦人收到郵件後會回覆e-mail予報名學校,確認報名名單與人數。若未收到回覆e-mail,請速電洽光正國小訓導處訓育組劉晏如組長(TEL:2239-0748,FAX:2239-0308)。
拾壹、參加對象:
一、 臺中市各公私立國小幼(女)童軍團,請務必組隊參加。
二、 每校(單位)至少報名ㄧ隊,每隊以學員6~8名搭配帶隊老師(服務員)一名為原則。
拾貳、個人攜帶服裝用品:
一、 男女幼童軍一律穿著童軍制服、平底鞋,服務員也請穿著童軍制服。
二、 個人攜帶用品:茶水、雨具(請攜帶雨衣為佳)、原子筆、健保IC卡、童軍繩、零錢(視個人需求)。
三、 「進程考驗」請攜帶幼童軍手冊;幼女童軍攜帶考驗記錄簿及佩戴晉級榮譽帶。
四、 其他注意事項:
(一)其他隨身用品請依個人需求攜帶,但以輕便為主。
(二)幼女童軍若需補充「考驗紀錄簿」,請事先向臺中市女童軍會(北新國中訓育組陳惠媚組長TEL:2244-9374轉721)購買。
(三)請各校服務員於活動中,隨時留意學童安全並隨時掌握各團人數,以利活動進行。
拾參、經費來源:
一、臺中市政府
二、臺中市女童軍會
三、服務員及童軍報名費
四、不足經費部分由承辦單位籌措
拾肆、參與本項活動人員及工作人員給予公假。
拾伍、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報請市府獎勵。
拾陸、本計畫經籌備會討論通過提報市府核可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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