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臺中市政府「童軍教育志工」基礎訓練實施計畫
98.12.31.府教學字第0980348026號函
壹.依據:
一、中華民國90年1月20日華總一義字第9000011840號令公佈「志願服務法」。
二、中華民國90年12月14日 內政部台九O內中社字第9073194號函頒「祥和計畫」。
貳.目的:
一、整合社會人力資源,鼓勵社區人士及家長投入志願服務工作。
二、增進童軍教育志工服務知能,提昇志願服務人員對志工的認識與瞭解。
三、充實童軍教育志工專業知能,提高童軍服務員的服務效能,促進親師生和諧發展。
四、透過童軍教育資深志工分享,傳承志願服務經驗及交流情誼凝聚共識。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內政部、臺中市政府教育處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三、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雙十國中
財團法人臺中市童軍文教基金會
有限責任臺中市童軍文物消費合作社
肆.活動時間:99年1月16日至17日上午08:00~17:00
伍.活動地點:臺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 (404臺中市北區力行路258號。)
陸.參加對象:各級學校童軍團團務委員、團長、服務員、教師、學校志工等約80人。優先錄取順序如下:
一、臺中市各童軍團已辦理三項登記之童軍團團務委員、團長、服務員。
二、各級學校教師、職工、學校志工、熱心關懷青少年活動、童軍教育暨運動之社會人士。
三、上述二項人員報名尚未額滿,開放本市其他愛心工作隊員參加。
柒.課程內容:如附件一,全程參加訓練課程者登錄訓練時數12小時。
捌.報 名 費:每人新台幣300元整。
一、各人報名費用由所屬單位負擔或酌予補助。
二、經費不足部份由童軍會及文教基金會籌措。
玖.報名方式:即日起報名至99年1月11日(一)12:00前或額滿截止。
一、填妥報名表﹙A4影印使用﹚含報名費或劃撥收據,彙轉童軍會報名。
二、地址:40045台中市自由路2段53號6樓 電話:2222-1260 傳真:2224-1130
三、劃撥帳號:22018781 帳戶:臺中市童軍會
四、本市教師請上臺中市政府教育處「研習線上報名系統」http://w2.tceb.edu.tw/study_new/ 完成報名程序。
壹拾.報名後本表請自行影印留存,除修訂外不另行寄發通知。
壹拾壹.本實施計畫奉核准後實施,修訂亦同。
日期 |
時間 |
內容 |
主講人 |
1/16(六) |
0800~0830 |
報到/相見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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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20 |
志願服務的內涵 |
臺中市政府教育處 張光銘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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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210 |
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
臺中市政府社會處 利坤明副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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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1300 |
午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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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50 |
志願服務發展趨勢 |
臺中市政府社會處 利坤明副處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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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50 |
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
臺中市立立人國中 胡金枝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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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0 |
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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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日) |
0800~0830 |
報到/聯誼互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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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1020 |
志願服務倫理 |
臺中市童軍會 陳春興總幹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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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210 |
自我了解及自我肯定 |
臺中市立東山高中 王沛清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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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
午餐聯誼/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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