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祝中華民國童軍創始一百週年全國社區童軍大露營實施計畫

一、主 旨:為「慶祝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週年,特全國社區童軍大露營」(以下簡稱大露營)以展現童軍活動的教育成效,藉由童軍活動及露營活動,培養國民德、智、體、群、美五育健全成長;並邀請國際及僑界童軍參加,經由彼此各種生活體驗,培養國人宏觀思維,開拓國際視野,促進國際交流,實現世界大同之理想。
二、主 題:活力童軍 服務創新
三、活動目標與內涵:
(一)緬懷我國童軍運動發軔之艱辛,戰時義勇之表現,以及達成時代使命與奉獻,傳承百年來之志業,以培育世代青少年新希望。
(二)展現童軍「寓教於樂」之中,激勵其品德教育之實踐,以及九年一貫「綜合活動領域」童軍教育與童軍活動之成果。
(三)鼓勵童軍參與社區服務,加入環境生態保護行列,認識自己家園與生態資源,並透過各種自然體驗活動,提昇學生之環保觀念,進而身體力行各項環保措施,實踐節約用水,節能減碳,培養愛護地球之良好習慣。
(四)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童軍運動,共同發展童軍教育,促進童軍運動之蓬勃發展,進而改善社會風氣,提升國民服務學習能力與興趣。
(五)推動全民國防教育、提升愛國情操。

四、日 期:中華民國101年2月1日(星期三 )至2月4日(星期六 )
五、地 點:中華民國屏東縣大鵬灣青洲營地
六、指導單位:教育部、內政部、交通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屏東縣政府
八、協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臺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宜蘭縣政府、花蓮縣政府、台東縣政府、基隆市政府、桃園縣政府、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南投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市政府、嘉義縣政府、澎湖縣政府、金門縣政府、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八軍團萬金營區、原住民文化園區、六堆客家文化園區、中華民國山難救助協會。
九、承辦單位:屏東縣童軍會
十、贊助單位:大鵬灣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中華電信公司、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參加人員:
(1) 歡迎國內各社區人士以複式團(以不分年齡跨級方式組團,例如親子共同組團…)方式參加
(2) 歡迎全國小學、國中、高中及大專學生組團參加
(3) 歡迎各級童軍團參加
參加人數:預計3,800人 服務人數:暫定380人 人數總計:4,180人

十二、活動內容:
(一)童軍技能 (二)體能活動 (三)地方特產巡禮 (四)觀賞賽車表演
(五)資訊科技 (六)民俗文化體驗 (七)環灣自行車體驗 (八)生態保育
(九)社區文物探索 (十)鵬灣橋開合秀 (十一)探涉旅行 (十二)社區服務
(十三)水上體驗活動 (十四)戰車雄風體驗 (十五)救災防護與體驗(十六)康樂交誼

十三、組 團:
(一)全國各縣市社區童軍團或社區代表團參加(不限童軍) 每小隊10人(含志工或家長);屏東縣每一鄉鎮市至少組一社區代表團參加。
(二)全國各類童軍團:每團40人,分4小隊。
(三)國內各社區人士以複式團(以不分年齡跨級方式組團,例如親子共同組團…)方式參加 者,每團40人,分4小隊,每隊8名團員,2名服務員或家長。
(四) 各團置團長(兼副團長) 1人、副團長7人,每2人分別輔導1小隊,並分別負責活動、生活輔導、配給及連絡等工作,團長、副團長請各市、縣(市)童軍會自行遴選。

十四、經 費:
(一)大露營籌備經費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及屏東縣政府負責籌措,並向政府及有關單位申請補助。
(二)各市、縣(市)代表團所需之營地設施與裝備,援例請市、縣(市)編列預算配合支援。
(三)參加費:
1、童軍及社區伙伴(含帶隊服務員及工作人員)每人2,000元(費用含伙食費、參觀、活動、器材、紀念品、手冊、保險等)。
2、參加大露營童軍或社區伙伴,自團所在地至營地往返交通費,請各主辦單位或有關市、縣(市)政府補助。
3、各團服務員參加費比照童軍繳費標準繳交,其差旅費請向原服務單位報支。
4、國際童軍每人美金100元(USD100)。
5、國內童軍及社區伙伴參加費,請各市、縣(市)童軍會彙整後,郵政劃撥帳號:00145870,
戶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十五、報 名:報名表填寫及傳送:
(一)為節能減碳及加速電子化作業,報名表格式,公布於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網站:http://scouting.edu.tw,及屏東縣童軍會網站:http://www.scout.ptc.edu.tw
請自行下載使用(如附件三),報名時請以電子檔填寫及傳送。
(二)T恤尺寸請參考(如附件一),將依報名表填寫尺寸發放T恤,屆時不得要求更換。
(三)各單位報名表填寫後,請於100年12月10日前傳送至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電子信箱(如附件二)並完成繳費。
(四)各直轄市、縣(市)童軍會彙整編團後,請於100年12月15日前傳送至中華民國童軍 總會電子信箱:chianmh@scout.org.tw並完成繳費。

十六、團及個人攜帶物品:
1.團器材:團表演服裝道具、化裝表演道具。 註:團旗由大會統一發給。
2.小隊器材:請自備蒙古包、炊事帳、餐具箱、清洗用具、急救箱、營地佈置材料 、營燈、 工具箱、工作手套、童軍繩、表演道具及簡便餐桌、椅子。
3.個人器材:露營大背包、活動小背包、活動服、換洗衣物、盥洗用具、個人餐具(碗、筷、匙)、雨衣、個人習慣藥品、身分證、健保卡、衛生用品、手電筒、睡袋、水壺、防曬油、防蚊液、口罩、原子筆、緊急連絡姓名卡。請每樣東西寫上個人姓名校名、縣市名或各鄉鎮市名稱。
4.其他注意事項,等報名後另發通報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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