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童軍教育團長會議會議記錄

壹、時 間:98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2時
貳、地 點:臺中市立四育國民中學(本市南區復興路2段152號)
參、主 席:張處長 光銘
肆、出 列 席:本市各級(校)童軍教育負責人、童軍會理監事、各委員會委員(詳如簽到表)
伍、會議程序:
一、主席宣佈會議開始
二、唱中華民國童軍歌
三、主席致詞
陳總幹事、各位校長、團長,今天很感謝四育國中連校長提供場地,辦理這一學期的童軍教育團長會議,目前童軍活動已經走向社區化,今年度我們輔導成立了全國第一個由企業主辦的社區童軍團「威達超舜童軍團」,緊接著,我們也與「萬和宮」密切的聯絡,要成立另一個財團法人主辦的童軍團。
讓參加童軍的孩子更好、有更多的成長,其實就是各位新接童軍團長的一項新體驗,剛才連校長與我談到一位童軍伙伴的輔導個案,事實證明「童軍活動讓孩子獲得更多的自信」,不再因為「頭髮少」而成為嘲笑的對象,在我手上的「貓頭鷹」手工藝就是另一項更好證明,期待各位老師,利用團長這個機會,讓孩子獲得更多的成長。過去我自己在帶團的經驗中,你會發現其實童軍伙伴都是很可愛的,藉由更多的活動,更多元角度的推動童軍教育,可以讓孩子有更好的學習成效。也因為童軍是一種自願的活動,透過「自願」就是給孩子自己多一層機會,或許你會聽過「你如果參加童軍團,你就不要在我的班上」的說法,未來本市的高中將有20%的名額是採用免試入學的方式,學生參加童軍團或者其他的社團,就比別人有更好的機會,可以加分更多,讓入學不再只靠「智育」這一項,這樣的教育多元化,以及升學管道的改變,都能給童軍團長,在童軍活動的帶領中獲得更多的助力。
今年暑假我們帶了40位童軍伙伴,參加了日本靜岡縣童軍大露營,看到國旗就在日本的國土上升起,心中更是無比的驕傲,過去在2007年的英國,甚至於1991年的韓國我們也都升起了國旗,童軍的活動開闊孩子的胸襟與視野,更達到了教育多元化的目標。未來童軍運動的蒸蒸日上,也都要感謝各位團長的努力,一起推動童軍教育,落實全人教育的發展。謝謝!

四、介紹與會貴賓(略)
五、來賓致詞(略)
六、活動分享
(一)忠孝傑人 吳翠鴻團長 第一次全球華人童軍大露營活動分享(略)
(二)台中市童軍會 洪新豪團長 日本靜岡縣童軍大露營活動分享(略)

七、工作報告
(一)台中市童軍會陳總幹事 春興:
1.有關98年6月7日第22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已通過,「中國童子軍總會」正式更名為「中華民國童軍總會」,並已於98年6月29日獲得內政部函文同意更名在案。剛才各位團長簽到時也都領到新的「會籍章」,數量則是以98年三項登記人數為準,請轉發各團伙伴自行換縫。
2.「中國童子軍歌」也改為「中華民國童軍歌」,歌詞更動為「中華童軍、童軍、童軍…」餘則不變。
3.各團團旗、團戳章,由總會統一製作再交給各團使用。
4.因為近年來瑞士法郎不斷升值,總會上繳到世界總部的會費,嚴重不足,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從99年起三項登記的費用,調整為童軍團員每人60元,服務員每人160元。
5.原國家研習營主任黃克仁請辭獲准,98年9月1日起新任國家研習營營主任由總會常務理事李錫津接任,李營主任目前也是嘉義市副市長、木章持有人。

(二)臺中市童軍文物消費合作社黃經理文貞:
有關新購童軍文物的訂購單,都已轉發到各團長手上,各團可以依需要內容訂購,如果有任何問題可以電話聯絡。

陸、討論提案:

案由一:98學年度本市「童軍教育」之各承辦單位,提請討論。
說 明:以下活動依行事曆順序分別說明。

(一)第52屆世界童軍空中暨第13屆網路大會
承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活動地點:擬設於光復國小。
預定日期:98年10月17日(星期六)09:00~15:00。
決 議:
1.除童軍會於光復國小辦理上述活動外,本市第136團YY社區童軍團亦於該團團部(本市中華國小旁)辦理同樣活動,歡迎北區、北屯區等就近的童軍團前往參加。
2.照案通過。

(二)2009臺灣區社區童軍團聯歡大會
主辦單位:臺南縣童軍會。
承辦單位:新營市公所童軍團。
預定日期:98年10月31日~11月1日(星期六、日)
活動地點:台南縣立綜合體育場(新營市)
決 議:1.歡迎各團踴躍報名,但每一社區團以一車為限。
2.照案通過。

(三)臺中市第55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
承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預定日期:98年11月13~15日(星期五~日)。
決 議:照案通過。

(四)98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幼(女)童軍晉級考驗暨聯團活動
承辦單位:臺中市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
預定日期:98年11月18日(星期三)。
決 議:照案通過。

(五)臺中市第55期童子軍木章基本訓練
承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預定日期:98年11月21~22日及28~29日(兩周的星期六~日)。
決 議:照案通過。

(六)童軍三項登記暨團長電腦研習
承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預定日期:98年11月25~27日(星期三~五)。
決 議:照案通過。

(七)98學年度第1學期臺中市童軍全能(晉級)考驗營
承辦單位:臺中市立立人國民中學。
預定日期:98年12月4~5日(星期五~六)。
決 議:原案通過。

(八)98學年度第2學期童軍教育團長會議暨思源日紀念活動
承辦單位:臺中市西屯區福科國民中學。福林路333號
預定日期:99年2月25日(星期四)。
決 議:
1.有關福科國中會議室尚未發包興建,教育處及童軍會將再至學校會勘,只要有川堂或中庭皆可舉行,場地不必擔心。
2. 照案通過。

(九)99年臺中市童子軍節慶祝大會暨環保園遊會
承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預定日期:99年3月5日(星期五)
暫定地點:光復國小外操場
決 議:照案通過。

(十)99年臺中市童軍教育知能研習暨探涉活動
承辦單位:臺中市立雙十國民中學。
預定日期:99年3月26~27日(星期五、六)。
決 議:照案通過。

(十一)99年臺中市行義、蘭姐童軍晉級考驗暨聯誼露營活動
承辦單位:國立臺中高工。
預定日期:99年4月9~11日(星期五~日)。
決 議:照案通過。

(十二)98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童軍全能(晉級)考驗營
承辦單位:臺中市立漢口國民中學
預定日期:99年4月23~24日(星期五~六)。
決 議:照案通過。

(十三)98學年度第2學期臺中市幼(女)童軍晉級考驗暨聯團活動
承辦單位:臺中市南屯區永春國民小學。
預定日期:99年4月28日(星期三)。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二:為辦理推薦本市98年度績優童軍團遴選作業,敬請各團於12月18日(星期六)前,將書面資料或視訊軟體介紹執行成果逕送童軍會審查。
說 明:
1.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表揚績優童軍團實施細則辦理,詳如附件。
2.已獲97年度績優團表揚之各團,須間隔一年後始得提出推薦申請。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三:為辦理推薦本市98年度服務員工作獎章及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各項作業,敬請各團於98年12月30日(星期三)前,將書面申請資料逕送童軍會審查。
說 明:
1.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團領導人員績優獎章頒授辦法」辦理。
2.另依據「臺中市童軍服務員工作獎章申請頒授規程」實施細則辦理,詳如附件。
決 議:照案通過。

案由四:為協助拓展社會福利工作,增進社會祥和而奉獻童軍心力,讓童軍活動與「志願服務法」之相關規定相結合,將向臺中市政府社會處申請成立「童軍祥和小隊」案,提請討論。
說 明:
1.依據「志願服務法」:90年1月20日華總一義字第9000011840號 總統令,詳如附件。
2.另據「祥和計畫」:90年12月14日,內政部台90內中社字第9073194號函,詳如附件。
3.未來各級童軍伙伴加入「童軍祥和小隊」成員,完成基本訓練課程,將領有「志願服務證」(志工證),享有志工相關權利、義務、教育訓練、獎勵表揚、福利等,並可獲頒「社區服務」專科章。
4.「童軍祥和小隊」計畫以知識、體能、勞力、經驗、技術、時間等貢獻社會,提昇公共事務效能及增進社會公益,能開創童軍活動之社會教育功能,以實踐童軍諾言、規律、銘言之具體活動的服務考核績效。

決 議:
1.預計本年11月及99年2月辦理「臺中市童軍祥和小隊」基礎訓練及特殊專長訓練,請各團服務員及學生團員屆時踴躍報名參加。
2. 照案通過。


柒、臨時動議:
提案一
提案人:第136團YY社區童軍團鄭彥青團長
案 由:原訂9月份辦理的「稚齡童軍木章訓練」因參加人數不足,暫緩辦理,甚是可惜!童軍會是否能再持續招生,務求辦理,以期健全童軍運動發展。
決 議:通過。並再向國家研習營提案,是否能放寬參加稚齡童軍木章訓練的資格,不再限制「必須已接受過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及稚齡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才能參加,而開放「已領有各級木章者」皆可參加,以擴大辦理的績效

提案二
提案人:第172團傑人忠信社區童軍團蔡章元團長
案 由:「幼(女)童軍晉級考驗暨聯團活動」皆在非假日辦理,對其他社區童軍團的伙伴,應無法請假參加,能否調整至假日或下放「技能章」的辦理權限,以落實訓練進程
決 議:
1.國中部分的「童軍全能(晉級)考驗營」雖然是在星期五~六辦理,但考驗的內容都是於星期六才進行,所以社區團的伙伴也可只報名參加考驗的部分,星期六來參加考驗即可。
2.目前本市另有「南屯區童軍聯團活動」的辦理情形,由各社區團及學校團輪流辦理聯團活動,其他社區團屆時也可參加。
3.幼童軍晉級考驗部分,其實就是各團團長的權限,平常於團集會的進行中,就可加入考驗的內容,並不需要一定等到縣市辦理的活動才能參加。「技能章」的考驗也不是像「考試」,而是要以遊戲、歌曲等,在團集會的進行中,穿插著「技能章」的內容,當完成遊戲時,即可與以簽核。

提案三
提案人:龍族社區童軍團廖學均團長
案 由:有關陳總幹事在工作報告中提及的「中華民國童軍」更名事項中,是否童軍「諾言」部分亦有更動?另外有關各項的訊息,是否能即時告訴各團並能反應各團的意見?
決 議:
有關童軍「諾言」部分並無太大更動,造成某些爭議傳言,是因為童軍總會發函的會議記錄內容有所謬誤,現已又發函更正。待總會正式來文,當會轉知各團。另外「臺中市部落格」的網址,已在會議資料中詳列,相關訊息都會在部落格中即時公佈。

捌、散 會:時間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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