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七期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台南縣99年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台南縣執行童軍教育活動九十九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教師結合童軍教育的方式與精神,應用於教學當中,提升教師設計教學活動的能力,使教學生動活潑,提升教學的品質。
(二)介紹小隊制度及其應用,並提供童軍技能學習,俾能協助學校及社區童軍教育與活動之發展。
(三)培育儲備本縣國民小學、幼稚園暨社區稚齡童軍義務服務員。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二)主辦單位:台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台南縣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台南縣南梓國民小學、台南縣南紙社區發展協會、南紙社區複式童軍團、
三太子童軍團
四、辦理日期:
(一)第一階段:99年7月30日(星期五)至99年8月1日(星期日)
(二)第二階段:99年8月7日(星期六)至99年8月8日(星期日)合計五天
五、辦理地點:台南縣南梓國民小學附設幼稚園(地址:台南縣新營市太子路200巷2號。營地電話:06-6563282)
六、課程內容:如課程表
七、參加對象:年滿20歲,對童軍教育推展有興趣之各級學校教師、志工、家長暨社會人士、大專校院學生…等。預計人數40人(額滿為止)。
八、活動經費:
(一)各參加者於報名時每人繳交新台幣3100元(含餐費、保險費、材料費等)。
(二)不足經費由辦理單位籌措。
九、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7月15日前,填妥報名表連同報名費劃撥收據及稚齡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影本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書影本,傳真至台南縣童軍會
劃撥帳號:3141793-6號 戶名:台南縣童軍會 地址:新營市民治路36號
傳真號碼:06-6357869或06-6377702
聯絡人:黃秋美小姐 電話:06-6377701 E-mail:mememe0935@yahoo.com.tw
十、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團長)由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十一、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五天四夜,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個人裝備用品。
(三)營帳、炊事帳、小隊箱、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
十二、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
(三)本訓練係童軍國際性之訓練,學員全程完成課程者獲頒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之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十三、差假:
研習(含工作會報)期間,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請服務單位給(惠)予公(差)假登記,惟課務需自行調整。
十四、獎勵:
(一)全程參加者,核發研習時數40小時,並頒發稚齡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結業證書。
(二)本活動圓滿完成後,工作人員專案呈報敘獎嘉獎一次,以資鼓勵。
十五、本計劃經呈理事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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