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 民 國 童 軍 國 家 研 習 營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承辦羅浮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議暨總會核示。
貳、目 的:
一、培養童軍活動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二、承繼2006亞太木章訓練營以及2009台北市木章基本訓練之精神,繼續推動國內羅浮服務員訓練課程。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協辦單位:
肆、訓練地點:陽明山苗圃營地(台北市竹子湖路1之5號)。
伍、訓練日期:101年2月24日(五)晚上7時至2月28日(二)。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凡參與推動羅浮童軍運動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年滿二十一歲,辦妥100年三項登記之羅浮童軍服務員。
三、本期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
四、參與羅浮活動相關服務人員,非羅浮活動相關服務人員將優先排除。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木章訓練辦法實施。
一、活動課程區分行前課程及活動中課程。
二、行前課程包含網路討論課程及主題報告(小隊為單位),將於報名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課程內容包含基本理論、羅浮組織、羅浮個人發展、戶外活動、網路課程、專題報告等。
四、授課方式:講授、討論、報告、網路發表、戶外活動。

捌、經  費: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現金收費/劃 撥 繳 費/備註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二期羅浮木章基本訓練/2600元整 /2620元整/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玖、注意事項:
一、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各縣市或團所屬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1年1月25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暫不繳交報名費。
二、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並註記於報名表上。
三、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於報名截止後,研習營依報名單位平均分配名額,再行通知繳費。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研習營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親至總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費20元請自付,即劃撥單上填寫2,6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團名、參加期次、姓名)傳真至童軍總會。
五、郵政劃撥抬頭:「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帳號:00145870。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4樓。
六、報名程序:報名表請連同劃撥單傳真或郵寄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江明軒先生收。並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七、總會TEL:(02)2740-1336 #122 or 125,FAX: (02)2773-6525 ,E-mail: scouts@scout.org.tw
八、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九、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必要之行政事務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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